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跨域科技產業創新研究學院兼任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徵聘公告

壹、名稱及名額:兼任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1名。

貳、應徵資格

一、本院聘任之「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或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  並有具體事蹟。

(二)曾任職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政府部會職務,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工作年資合計達十五年以上者。

(三)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年資合計十五年以上且曾任職於以下機構並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合計達七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

1.曾任職於上市櫃公司,並曾擔任副總經理職位以上者。

2.曾任職於政府部會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基金會,並曾擔任執行長或相當職位以上者。

3.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證書,並曾任該專門職業及技術單位之合夥人或負責人。

4.曾任職於年營業額新臺幣二億元以上,或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與本院專業領域相關之企業,並擔任副總經理職位以上或職級相當者。

5.曾任職於國內外知名企業,職級、經歷與上述條件相當者。

二、本院聘任之「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副教授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或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二)曾任職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政府部會職務,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工作年資合計達十二年以上者。

(三)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年資合計十二年以上且曾任職於以下機構並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合計達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

1.曾任職於上市櫃公司,並曾擔任副總經理職位以上者。

2.曾任職於政府部會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基金會,並曾擔任執行長或相當職位以上者。

3.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證書,並曾任該專門職業及技術單位之合夥人或負責人。

4.曾任職於年營業額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上,或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與本院專業領域相關之企業,並擔任副總經理職位以上或職級相當者。

5.曾任職於國內外知名企業,職級、經歷與上述條件相當者。

三、本院聘任之「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二)曾任職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政府部會職務,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工作年資合計達十二年以上者。

(三)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年資合計十年以上且曾任職於以下機構並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合計達五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

1.曾任職於上市櫃公司,並曾擔任副總經理職位以上者。

2.曾任職於政府部會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基金會,並曾擔任執行長或相當職位以上者。

3.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證書,並曾任該專門職業及技術單位之合夥人或負責人。

4.曾任職於年營業額新臺幣四千萬元以上,或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與本院專業領域相關之企業,並擔任副總經理職位以上或職級相當者。

5.曾任職於國內外知名企業,職級、經歷與上述條件相當者。

四、學術專長及其他需求:

人工智慧相關領域:人工智慧、多媒體與通訊、系統晶片及智慧型控制,具備優異學術表現或發展潛力,有業界實務經驗並可開授全英語課程者優先考慮。

五、應繳交資料:

(一)簡歷表

(二)自傳

(三)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 (大學 (含 )以上,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

(四)曾經從事過之研究計畫與重要成果大綱

(五)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如得獎或專業領域之專利等 )

(六)三年內研究成果及目錄

(七)推薦信兩封

(八)可開授課程科目及大綱

(九)博士畢業論文

六、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

七、報名方式:

(一)請將以上資料依序標示清楚,裝訂成冊。

應徵資料請掛號郵寄:106台北市大安區泰順街60巷28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跨域科技產業創新學院收;信封上請註明學術專長(電機、電子、資工、環境工程、機械、材料、能源、生科、發酵工程、工程科學教育)。

(二)電子檔繳交資料:請下載填寫「甄選審查表」及「簡歷表與三年內研究成果及目錄」,並將電子檔傳至聯絡人之e-mail。

聯絡人:王小姐(02-77495755)

Email: kuanwen0728@ntnu.edu.tw。

八、收件截止日期:113年12月31日。

九、附件

簡歷表與三年內研究成果及目錄

產創學院甄選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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